市发改委积极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资源要素价格管理稳定工业经济增长的通知》精神,结合资源要素价格改革要求和达州市电力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最近出台了《调整达州电力集团有限公司电力销售价格的通知》。该通知主要内容有:降低达州电力集团有限公司电网大工业用电类别目录电价每千瓦时0.0201元。分步取消中小化肥生产用电优待电价。本次调整达州电力集团有限公司电力销售价格中,将大工业用电类别中小化肥用电的电度电价和一般工商业用电类别中小化肥用电电价每千瓦时分别提高0.10元;趸售电价中,中小化肥用电执行工商业电价标准。根据全市地方电网供区工业经济发展,电压等级提升的情况,为降低其他地方电网供电成本,在达州电力集团有限公司电网趸售电价表中增设110千伏电压等级,相应安排趸售电价标准。110千伏电压等级电价标准每千瓦时在35千伏电压等级电价标准基础上降低0.015元。本次电价调整从2015年5月用电量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