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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州市“四强化”确保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扎实开展
发布时间:2017-06-06 14:55:43   作者:以工代赈科   点击量:   来源:

强化政策宣传,精准识别对象。一是加强宣传引导。准确把握国家易地扶贫搬迁政策,严格按要求对居住在生存环境恶劣、生态环境脆弱、不具备基本发展条件的地方等“一方水土养不起一方人”地区的贫困人口进行精准识别。全市上下采取多种形式向广大贫困群众宣传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的重大意义,充分调动贫困户参与易地扶贫搬迁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让不能通过其他途径实现有效脱贫的贫困人口通过易地扶贫搬迁实现脱贫致富。二是创新工作方法。我市渠县、大竹县、达川等县(区)在多次递进式精准识别“回头看”过程中,逐渐摸索出操作性较强的“3366”工作法、“321”工作法、“六不”识别原则工作法,民主评议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对易地扶贫搬迁对象进行数次甄别,进一步提高易地扶贫搬迁对象精准识别的规范性、准确性。三是严格入户核查。各县(市、区)组织乡(镇、街道)驻村干部、驻村工作组、第一书记进村入户做好易地扶贫搬迁精准识别调查工作,搞好摸底排查,找准对象,精准到户,确保有意愿符合条件的贫困人口一个不落,不符合搬迁条件的一个不进,全市共调整搬迁对象2000余人。四是做实信息录入。按照“村不漏组、组不漏户、户不漏人”的要求,登记备案,并录入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和四川省脱贫攻坚“六有”大数据平台,为易地扶贫搬迁项目的组织实施提供信息保障。

强化政策底线,严控住房面积。一是严格执行政策。我市各级党委政府印发了实施意见和工作方案,明确了搬迁对象在脱贫之前,无论是自建、联建、代建、自购等何种方式,住房面积都不得突破人均25平方米;自筹资金每人不超过3000元,户均不超过10000元。二是优化户型设计。我市住房建设方式主要分为统规统建、统规联建、委托代建和分散自建四种方式。各县(市、区)统一设计了一人户(25平方米)、二人户(50平方米)、三人户(75平方米)、四人户(100平方米)、五人户(125平方米)、六人及以上户(150平方米)等六种参考户型,严格功能分区,做到卧室数量与安置的人数相匹配,厨房、厕所等设施齐全,能满足搬迁户生活基本需要。同时,充分考虑到了农村生产生活的实际需求,适当预留建筑空间,待搬迁贫困户稳定脱贫,确保不返贫的基础上按程序批准后可自主加层。三是细化过程监管。我市始终把严格控制住房面积贯穿于整个易地扶贫搬迁。各县(市、区)住建部门加强选址、放线、质量、验收全程监管,按照搬迁群众所选户型,统一放线,监督搬迁群众或代建方按图施工。并通过县级督查、乡镇监管、群众监督,实地查看建房现场,特别是自主建房,对照户型图,实地测量在建房屋。对在建或已建(购)成的超面积住房,采取调整搬迁户、调整住房功能、拆除建筑物等方式进行整改。要求各县(市、区)健全易地扶贫搬迁住房建设验收制度,细化住房建设验收标准,严格做到“三不”验收,即住房建设超面积的不验收、质量不达标的不验收、旧房不拆除的不验收。

强化产业政策,注重后续发展。一是深化农业农村改革。大力推广农业全程机械化耕作,加速发展农村电商、配套物流建设,促进贫困户增加收入,提升农业质量效益,积极探索股权量化改革试点工作,积极培育农村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激发农村发展活力。二是明确后扶政策。各地结合县情,有效整合以工代赈、扶贫移民、教育、民政、财政、国土资源、住房城乡建设、农业、林业园林、卫生计生、税务等相关部门的职能职责,出台土地、金融、产业发展、就业创业、公共服务及社会保障等相关扶持办法,给予搬迁户最大的政策支持,有效保障搬迁户的生产生活所需。三是大力发展特色产业。各地着力推进主导产业,加快发展特色产业,大力发展休闲观光游、民俗风情游、红色文化游等乡村旅游活动,形成一村一品、多村一品、一户一业的发展格局。探索建立无担保、无抵押的返乡创业贷款风险基金,设立产业扶持基金、扶贫小额信贷风险基金、农产品深加工风险基金,发放各类扶贫贷款,刺激贫困群众自主创业、主动脱贫的积极性。四是促进农户持续增收。优化新型经营主体,积极培育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以及家庭农场、种养大户,实行“公司+合作社+基地+搬迁户”模式,使搬迁户在产业链上增收。同时,鼓励搬迁户用政策性贷款或部分政策性兜底资金入股市场主体,参与分红提高收入。通过有效改善易地扶贫搬迁贫困群众的医疗、上学、出行、饮水等生产生活条件,群众搬迁后发展产业更具条件,就业机会更多,增收渠道更广,实现脱贫目标。渠县着力提升搬迁群众自身“造血”能力,以稳定就业促进增收脱贫。首先积极发展电商平台,确保农特产品销路。渠县鼓励本土创业网商在知名平台开设网店,共同搭建渠县农特产品网络营销渠道,打造本土网络品牌共计26个,共开设特色农产品85个网店。年销售金额0.36亿,受益易地搬迁户9000余人。其次利用农民夜校技能培训、农旅协调发展,拓宽就业渠道、搭建就业平台。依托本地旅游企业共解决附近乡镇的易地扶贫搬迁人员200余人的就业岗位,其人均年收入达1.3万余元。仅“碧瑶庄园”AAAAA级农家乐就解决易地扶贫搬迁人员就业岗位50余人,人均年收入达1.5万余元。开设农民夜校共计500余个,每月开展一次实用技术培训、种养殖技术、农机作业技术、公益岗位能手和企业技术工,力保每户都有1-2名劳动力有一技之长。

   强化政策落实,推行“四大机制”。一是建立常态化工作机制。严格执行“县(市、区)负总责、乡抓落实、移民到村、责任到户、搬迁到人”的工作机制,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二是建立纵深化责任机制。建立“县(市、区)级领导包乡镇、乡镇领导包片、驻村干部包村、村组干部包户”的责任体系,层层签订责任书,明确责任人,确保工程进度、建设质量,确保群众及时入住、如期脱贫。三是建立科学化协同机制。注重与市扶贫移民局、财政局、国土资源局、规划局、住房城乡建设局等部门的沟通衔接,明晰部门权责,加强信息资源共享,会商解决工作推进中遇到的问题,完善配套措施,协同推进易地扶贫搬迁工作。四是建立精细化考评机制。对易地扶贫搬迁实行“一周一通报、一月一考评、半年一总结、一年一考核”,定期从建房开工率、搬迁入住率、资金到位率、群众满意率等方面进行综合排名,对工作出色、顺利通过国家、省级检查考核的给予通报嘉奖。达川区分东、西、南三大片区在五月、十月各进行一次评比,凡片区内考评排位最后1名的乡(镇)党委书记和驻村工作组主要负责人在达川区电视台向全区人民作公开检讨;凡片区内考评排位最后2名的乡(镇)党委书记和驻村工作组主要负责人在片区会上作公开检讨;对连续2次作检讨的乡(镇)党政主要责任人和驻村工作组主要负责人作织处理。对工作出色、顺利通过国家、省级检查考核的给予通报嘉奖,分别奖励工作经费20万元、10万元;年度对乡(镇)考核评定设一等奖2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5名,分别奖励30万元、20万元、10万元的工作经费。赏罚分明,有效地调动了乡(镇)的工作积极性,有力地推动了达川区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的顺利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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