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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改委释放投资工作定位转型信号
发布时间:2015-04-20 14:55:06   作者:   点击量:   来源:

近日,国家发改委投资主管部门指出了今后一个时期内投资部门定位转型的思路和举措。

第一,创新完善宏观调控思路和方式,做好投资形势预判预研和政策储备工作。加强投资运行监测分析,按月跟踪投资形势,按季度提交投资形势分析报告,科学预测投资走势,及时发现苗头性、倾向性、潜在性问题,提出合理对策建议。探索新常态下中央预算内投资管理和重大建设项目管理的新办法,实现重大项目信息动态监测。继续做好国家重大工程建设相关工作,推进协调解决问题。在简政放权的同时,加强对投资项目的事中事后监管;加快建设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运用互联网和大数据技术,实现“制度+技术”的有效监管。

第二,结合“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进一步调整优化中央预算内投资结构。为加强中央预算内投资监督管理,提高投资使用效率,推进中央预算内投资管理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近期印发实施《中央预算内投资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同时,为了进一步加强中央预算内直接投资项目概算管理,提高中央预算内投资效益和项目管理水平,印发实施《中央预算内直接投资项目概算管理暂行办法》。

第三,着力推动投融资体制改革。适应全面深化改革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体现完善改革举措以及衔接“十三五”开局的需要,加强投融资体制改革的顶层设计,抓紧研究进一步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的办法。加强与开发性和政策性金融、基金、保险等机构的信息共享与协调配合,通过融资机制的放大效应,建立多元化的重大工程资金保障机制。推动《政府核准和备案投资项目管理条例》出台,将近些年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制度改革的最新成果以行政法规形式巩固明确下来,通过提高立法层级提高企业投资项目管理的权威性和执行力。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实施了《关于创新投资管理方式,建立协同监管机制的若干意见》,投资司正在组织落实《精简审批事项规范中介服务实行企业投资项目网上并联核准制度的工作方案》。

第四,落实和完善鼓励社会资本投资的举措,破除体制机制障碍。目前,投资司正在梳理总结鼓励社会投资相关政策的进展情况,与此同时,推动部门抓紧出台《关于创新重点领域投融资机制鼓励社会投资的指导意见》的配套文件,督促地方尽快出台实施细则。研究出台政府投资支持社会投资项目的管理办法,优化政府投资安排方式,充分发挥政府投资"四两拨千斤"的引导带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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