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储粮化学药剂管理,确保药剂采购、保管、领取、使用安全,防止不安全事故发生。一是实行统一采购、统一保管。该局指定达川国家粮食储备库负责全区粮食熏蒸药剂的采购和保管,实行双门双人双锁,严防事故发生。二是规范领用制度,建立台账。企业需要熏蒸时,报区粮食局审批后,到达川国家粮食储备库领取。达川国家粮食储备库建好药剂管理台账,确保采购、领用、库存数量准确无误。三是熏蒸作业实行报批手续。企业熏蒸粮食前,必须向区粮食局报告,由区粮食局审批后,方可实施。并建好熏蒸操作记录档案。四是按规定剂量使用药剂。企业在使用药剂时,按规定剂量施药,不得超量使用,不得二次施药,确保粮食品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