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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州市达川区五措施加强粮食库存监管
发布时间:2016-08-04 09:39:16   作者:   点击量:   来源:

达州市达川区辖6个国有粮食企业,储存国家、地方储备粮食,针对近年来粮食库存逐年增加的实际情况,为切实加强各级储备粮食管理,守住粮食库存数量真实、质量良好、储存安全的底线,确保国家粮食安全,达川区粮食局采取项措施加强粮食库存监管。

一是严肃收购纪律。各企业收购粮食过程中,必须坚持“五要五不要”的收购纪律认真执行国家粮食收购政策,及时足额兑付农民售粮款,不得出现压级压价、“打白条”等损害售粮群众利益和任何形式的以陈顶新、转圈粮等坑害国家利益的违法行为。

二是加强仓储管理。各企业严格按照《粮油仓储管理办法》执行,建立健全仓储管理各项规章制度,健全仓库账、卡、簿管理,切实加强仓储管理,确保“一符四无”达100%,保证库存粮食安全。

    三是严格出库纪律。国家政策性粮食出库,必须按照《国家政策性粮食出库管理暂行办法》及相关规定执行,区粮食局将适时对企业政策性粮食出库情况进行监管。企业不得将轮换出库的粮食转入新收仓库,不得出现以顶新、转圈粮等现象。

四是加强执法检查。按照《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四川省<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组织执法人员,对国有粮食企业开展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防止企业擅自动用国家政策性粮食,出现粮食空库、账实不符、储存不安全、以陈顶新、转圈粮等现象,保证粮食数量真实、质量良好、储存安全。

五是加大处罚力度。若企业在国家政策性粮食购销中、储存保管中弄虚作假、套取差价,或擅自动用储备粮食,出现粮食空库、以陈顶新、转圈粮等现象,将按照《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四川省<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实施办法》以及其他相关政策规定,对企业给予严厉的处罚,必要时可暂停粮食收购资格,建议上级部门调减粮食储备指标,追究企业法人代表及相关人员责任。触犯刑法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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