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园林绿化管理处:
你单位《关于人民公园改造项目立项的请示》(达市园林〔2020〕38号)收悉。根据《2020年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年度投资计划》,为加快完善达州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原则同意人民公园改造项目建议书。现将有关事宜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人民公园改造项目。
二、项目业主:达州市园林绿化管理处。
三、拟建地址:达州市通川区通川中路。
四、拟建规模及内容:该项目实施面积约28000平方米,主要包括公园内公厕改造,道路及绿化升级改造内容等。如因规划方案调整、设计标准等客观因素导致项目拟建规模及内容发生变化,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以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为准。
五、匡算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匡算总投资约3400万元,匡算总投资不作为项目投资的依据,估算总投资以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为准,资金来源为市级财政投资。
六、建设工期:12个月。
七、社会经济效益:该项目的实施有利于加强绿地建设,为城区市民提供舒适的休闲空间,改善人居环境,提升城市形象,具有明显的生态和社会效益。
请你单位严格按批复要求,根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和规划方案设计意见,委托符合国家规定咨询资质的单位在50个工作日内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工作,并按相关要求同步启动社会稳定性风险评估、环境影响评价、安全影响评价、节能评估审查等前期工作,按程序报批。如项目未实施,请及时书面告知项目建议书审批部门。
本文件自印发之日起两年内有效。
达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