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市政工程管理处:
你单位《关于给予达州市中心城区地下涵洞排查整治工程项目建议书批复的请示》(市政处〔2020〕31号)收悉。根据《2020年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年度前期工作计划》,为保证达州市本级辖区内地下涵洞的安全畅通,原则同意达州市中心城区地下涵洞排查整治工程项目建议书。现将有关事宜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达州市中心城区地下涵洞排查整治工程。
二、项目业主:达州市市政工程管理处。
三、拟建地址:达州市中心城区。
四、拟建规模及内容:该项目对中心城区9条涵洞进行整治维护。具体为:吴家沟涵洞,长约474米;张家湾、二马路涵洞,长约1083米;石岭桥涵洞,长约3515米;狮子桥涵洞,长约1181米;地质桥涵洞,长约5180米;达钢涵洞,长约2448米;丽江明珠涵洞,长约954米;西城壕港涵洞,长约463米;电力局大门口-州河过街涵洞,长约180米。如因规划方案调整、设计标准等客观因素导致项目拟建规模及内容发生变化,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以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为准。
五、匡算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匡算总投资约8300万元,匡算总投资不作为项目投资的依据,估算总投资以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为准,资金来源为市级财政投资。
六、建设工期:24个月。
七、社会经济效益:该项目的实施有利于进一步消除市政基础设施涉水管涵安全隐患,对全面提升城市功能,改善生活环境,提高生活质量具有重大意义。
请你单位严格按批复要求,根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和规划方案设计意见,委托符合国家规定咨询资质的单位在50个工作日内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工作,并按相关要求同步启动社会稳定性风险评估、环境影响评价、安全影响评价、节能评估审查等前期工作,按程序报批。如项目未实施,请及时书面告知项目建议书审批部门。
本文件自印发之日起两年内有效。
达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