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锦程产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你单位《关于审批达州市第二工业园区南北干道工程项目建议书的请示》(达市锦程〔2020〕5号)收悉。根据市第四届人民政府第62次常务会议审定的《2020年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年度投资计划》,为加快推进达州市第二工业园区建设和达钢集团异地搬迁工作,完善第二工业园区的交通通道,原则同意达州市第二工业园区南北干道工程项目建议书。现将有关事宜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达州市第二工业园区南北干道工程。
二、项目单位:达州市锦程产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三、拟建地址:四川省达州市达川区石梯—银铁—五四一带,国道542线(原省道202)和巴达铁路以南,巴河以西区域。
四、拟建规模及内容:新建一条南北向干道,连接国道542和省道204线,道路长5.131公里,宽40米,双向八车道。配套建设照明、绿化、排水等附属工程。
五、匡算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匡算总投资约9亿元(匡算总投资不作为项目投资的依据,估算总投资以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为准),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
六、建设工期:24个月。
七、社会经济效益:该项目是第二工业园区及达钢生产交通、物流的重要通道,对促进第二工业园区经济发展及达钢生产的正常经营以及达州市的经济发展起到巨大的推动作用。
请你单位严格按批复要求,根据选址意见书、用地预审与规划方案设计审批意见,委托符合国家规定资质的机构在50个工作日内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工作,并按相关要求同步启动社会稳定性风险评估、环境影响评价、安全影响评价、节能评估审查等前期工作,按程序报批。如项目未实施,请及时书面告知项目建议书审批部门。
本文件自印发之日起两年内有效。
达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