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你单位《关于巴渠西路接凤凰大道道路工程项目建议书的请示》(达市重工建〔2019〕194号)收悉。根据市政府领导批示单(P〔2019〕500号),为完善城市基础设施,原则同意巴渠西路接凤凰大道道路工程项目建议书。现将有关事宜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巴渠西路接凤凰大道道路工程。
二、项目业主:达州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三、拟建地址:达州市通川区。
四、拟建规模及内容:该项目道路全长约170米,宽20米,主要建设内容:人行道、车行道、管网沟、照明、道路油化、绿化等配套设施。
五、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匡算总投资约1300万元(不含征地拆迁费),匡算总投资不作为项目投资的依据,项目总投资以概算批复为准,资金来源为市级财政投资。
六、建设工期:12个月。
七、社会经济效益:该项目的实施有利于改善城市道路交通条件,改善城市形象和面貌,提高城市基础设施水平,缓解城市交通压力,促进社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因本项目技术措施较为简单,不涉及重大安全、环境影响和公共利益,可简略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程序。请你单位严格按批复要求,根据规划方案设计意见,委托符合国家规定咨询资质的设计单位在60个工作日内完成初步设计方案及概算编制工作,并同步完成社会稳定性风险评估、环境影响评价、安全影响评价、节能评估审查等前期工作,按程序报批。为确保工程质量,提高投资效益,请进一步落实好资金、招投标、土地、征拆等开工前各项准备工作,争取早日开工建设,发挥投资效益。
本文件自印发之日起两年内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