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改革部署
3月30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审议《关于新时代推动中部地区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主持会议。
会议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中部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取得重大成就,粮食生产基地、能源原材料基地、装备制造及高技术产业基地和综合交通运输枢纽地位更加巩固。
会议强调,中部地区承东启西、连南接北,资源丰富,交通发达,产业基础较好,文化底蕴深厚,发展潜力很大,推动中部地区高质量发展具有全局性意义。进入新发展阶段,中部地区发展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加快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着力构建以先进制造业为支撑的现代产业体系,着力建设绿色发展的美丽中部,着力推动内陆高水平开放,着力改革完善体制机制,着力增强城乡区域发展协调性,着力提升基本公共服务保障水平,推动中部地区加快崛起,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中作出更大贡献。
会议指出,中部地区作为全国大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和空间枢纽,要找准定位,发挥优势,加快建设现代化基础设施体系和现代流通体系,促进长江中游城市群和中原城市群发展,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积极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要把创新作为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以科技创新引领产业发展,形成内陆高水平开放新体制。要坚持走绿色低碳发展新路,加强能源资源的节约集约利用,加强生态建设和治理,实现中部绿色崛起。
3月24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实施提高制造业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等政策,激励企业创新,促进产业升级;决定将普惠小微企业贷款延期还本付息政策和信用贷款支持计划进一步延至今年底;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修订草案)》。
会议指出,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部署,更好发挥企业创新主体作用,更多运用市场化、公平普惠激励政策,撬动企业和全社会增加研发投入,增强经济发展后劲,促进经济结构优化。近年来,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税收优惠政策力度不断加大,有力促进了企业创新。为落实《政府工作报告》支持企业创新有关举措,会议决定,一是今年1月1日起,将制造业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由75%提高至100%,相当于企业每投入100万元研发费用,可在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200万元。实施这项政策,预计可在去年减税超过3600亿元基础上,今年再为企业新增减税800亿元。这一制度性安排,是今年结构性减税中力度最大的一项政策。二是改革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清缴核算方式,允许企业自主选择按半年享受加计扣除优惠,上半年的研发费用由次年所得税汇算清缴时扣除改为当年10月份预缴时即可扣除,让企业尽早受惠。同时,要研究对科技研发服务企业、“双创”企业的税收支持政策。会议要求,要加强政策宣介解读,优化办税服务,精简审核流程,提高企业享受政策便利度,把好事办好。
会议指出,去年以来实施的支持小微企业两项直达货币政策工具,即对地方法人银行办理普惠小微企业贷款延期还本付息给予激励、对其发放小微信用贷款提供优惠资金支持,对帮助小微企业渡难关、保就业保民生、稳住经济基本盘发挥了重要作用。为保持对小微企业的金融支持力度不减,确保小微企业融资更便利、综合融资成本稳中有降,会议决定,在前期已将两项直达货币政策工具延续实施至今年一季度的基础上,进一步延长实施期限到今年底,对小微企业再帮扶一把,更好发挥他们在稳就业中的重要作用。一是对2021年底前到期的普惠小微企业贷款,由企业和银行自主协商延期还本付息,并继续对办理贷款延期还本付息的地方法人银行按规定给予激励,激励比例为贷款本金的1%。二是对符合条件的地方法人银行发放小微信用贷款,继续按本金的40%提供优惠资金支持。同时,要研究加大对个体工商户的政策支持。
会议指出,办好职业教育要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坚持改革创新,突出就业导向,缓解就业结构性矛盾和促进就业质量提升。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修订草案)》,对产教融合和校企合作、支持社会力量举办职业学校、促进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学业成果融通互认等作了规定。会议决定将草案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
3月31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围绕更大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增强发展后劲,推出深化“放管服”改革新举措;部署推进减税降费,落实和优化对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等的减税政策。
会议指出,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部署,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必须科学分析当前经济形势,保持清醒头脑,进一步做实“保”的措施,巩固“稳”的基础,促进经济平稳运行、提质增效。
会议围绕更大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促进稳就业保民生,确定了深化“放管服”改革的具体举措。一是改善就业环境。压减准入类职业资格数量,推进社会化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支持新就业形态健康发展。推进灵活就业职业伤害保障试点,扩大工伤保险覆盖面,维护灵活就业人员合法权益。二是推进涉企审批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减费用。加快商标专利注册申请全流程电子化。降低守法合规企业和低风险商品通关查验率。减并港口收费。三是支持扩大内需。清理违规设置的二手车迁入限制,合理放宽旅游民宿等市场准入。四是优化民生服务供给。推动更多涉及民生的服务事项“跨省通办”。推进养老机构发展,引入社会力量扩大能力、提高运营和服务质量。五是进一步推进公正监管。坚持放管结合,把公正监管作为简政放权的必要保障,落实部门监管责任,完善监管规则和标准,建立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创新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对涉及群众生命健康和公共安全的要严格监管。通过深化改革,做到放出活力、管出公平、服出效率。
会议指出,今年在调整一些阶段性政策的同时,不搞“急转弯”,采取对冲措施帮助市场主体恢复元气,巩固经济恢复基础。会议确定了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先进制造业的税收优惠政策。一是加大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力度并将个体工商户纳入优惠政策范围,从今年1月1日起至明年底,对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年应纳税所得额不到100万元部分,在现行优惠政策基础上,再减半征收所得税,进一步降低实际税负。二是从今年4月1日起至明年底,将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等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起征点,由现行月销售额10万元提高到15万元。三是从今年4月1日起,将运输设备、电气机械、仪器仪表、医药、化学纤维等制造业企业纳入先进制造业企业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范围,实行按月全额退还增量留抵税额。上述政策加上已出台税收优惠政策,预计全年新增减税超过5500亿元。会议强调,在落实减税政策的同时,要有序合理压减非税收入,坚决防止各种名目乱收费增加企业负担。会议要求,要多用公平普惠的政策和改革,使市场主体更大受益,提升活跃度。同时引导地方利用财政收入恢复性增长合理降低政府杠杆率,防止盲目铺新摊子,增强财政可持续性。
二、专项改革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对深入推进精确执法、精细服务、精准监管、精诚共治,深化税收征管改革作出全面部署。
《意见》提出要着力建设以服务纳税人缴费人为中心、以发票电子化改革为突破口、以税收大数据为驱动力的具有高集成功能、高安全性能、高应用效能的智慧税务,大幅提高税法遵从度和社会满意度,明显降低征纳成本,为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这既是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十四五”时期税收征管改革的重要制度安排,为“十四五”时期高质量推进新发展阶段税收现代化确立了总体规划,又是党中央、国务院顺应纳税人缴费人期盼部署实施的重大民心工程,还是税务部门庆祝建党100周年和党史学习教育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重要指导,必将成为发挥税收在国家治理中基础性、支柱性、保障性作用,更好推动高质量发展、服务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基本遵循。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部、国家铁路局、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关于进一步做好铁路规划建设工作的意见》,从加强规划指导、合理确定标准、分层分类建设、有效控制造价、创新投融资体制、防范化解债务风险等6个方面提出具体要求,为科学做好铁路规划建设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
《意见》提出,要创新投融资体制。全面开放铁路建设运营市场,深化铁路投融资体制改革,分类分步推进铁路企业股份制改造和优质资产上市。制定公开透明、公平合理的路网使用、车站服务、委托运输等费用清算和收益分配规则,保障路网资源统筹配置、公平共享,确保投资者参与项目决策、建设、运营的合法权益。借鉴城市轨道交通开发模式,加强土地综合开发,既有可开发用地可依法依规变更用途,通过转让、出租等方式加快盘活,新增铁路综合开发用地要遵循国土空间规划,与城市建设统一规划、统筹建设、协同管理。
三、地方改革
近日,《四川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重庆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先后经两地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均将于7月1日起施行。优化营商环境地方立法是四川与重庆开展的第一个协同立法项目,是深入贯彻中央关于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战略部署、全面落实四川重庆党政联席会议精神的重要举措。
川渝两地人大围绕协同立法积极行动、大胆探索、努力创新,在立法工作上建立协同机制、在价值取向上凝聚共识、在具体内容上沟通一致。两部条例对川渝两地协同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有原则性规定,明确川渝两省市共建功能平台、统一服务标准、数据共享、加强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协作、完善执法和司法协作机制等多方面协同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基本要求,并在相关章节作出对应性规定。为进一步加强川渝协作,增强服务创新发展的能力,建立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体系,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两部条例还明确协同推进成渝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推进建立成渝地区“12345”政务服务热线联动机制和推进川渝两地法律服务资源共建、共享等规定。
近日,湖北省出台关于《新时代湖北省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若干措施》。《若干措施》主要框架分六个部分,共23条,包括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夯实市场经济基础性制度、创新政府管理和服务方式、坚持和完善民生保障制度、建设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强化法治保障等内容。
下阶段,湖北省将以关键环节改革创新突破带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不断完善,着力推进对制度建设起决定性作用的核心环节改革,在国有企业、产权保护、宏观经济治理、制度型开放等重要领域推出一批可操作、可落地、看得见、摸得着的改革举措。围绕国资国企改革、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等方面,我省将培育更多充满活力的市场主体,推进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积极稳妥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支持非公有制经济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