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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达州市主城区居民用气销售价格联动调整有关事项的通知(达市发改价格〔2022〕84号)
发布时间:2022-12-19 09:38:10   作者:admin   点击量:   来源:


通川区、达川区发展改革局、达州高新区科经局,达州华润燃气有限公司、中石油达州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

根据国家天然气价格形成机制改革有关要求,以及上游供气企业供应我市天然气门站价格变化情况,按照《达州主城区居民用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和有关规定,经市政府审定同意,现就达州主城区居民用气销售价格联动调整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范围

达州城区由达州华润燃气有限公司、中石油达州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达县天然气有限公司、达州市八方能源有限公司燃气管网供气的居民用户和执行居民用气销售价格的非居民用户

二、调整价格

联动上调0.096/立方米,终端销售价格分别为:居民用第一档气量(每户每年用气量420立方米以下)2.17/立方米,第二档气量(每户每年用气量421-660立方米)2.585/立方米,第三档气量(每户每年用气量超过660立方米部分)3.206/立方米居民生活合表用户和学校、养老福利机构、托育机构、社区办公等执行居民气价的非居民用户2.377/立方米低收入群体家庭生活用气2.17/立方米(不实行阶梯价格)

三、保障措施

(一)落实低收入群体补贴政策

本次居民用气销售价格调整后,对低收入群体家庭每月给予新增补贴2.5元,补贴资金由相关区财政分别承担。由市民政局牵头,会同市财政,组织相关区级部门、燃气经营企业落实

)做好宣传解释工作

各地发展改革部门、燃气经营企业要准确把握和解读相关政策规定,做好此次价格联动调整的宣传解释工作,正面引导社会舆论,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切实维护天然气市场秩序

各地发展改革部门要在当地政府(管委会)的领导下,会同相关部门(单位)加强供需衔接,保障资源稳定供应和市场平稳运行。协调行业主管部门、市场监管等部门,加强监督检查,维护社会稳定。

四、其他事项

(一)本通知自202311日起执行。

(二)各燃气经营企业要适时自查上游门站价格变化导致价差的疏导情况,并于每年1月上旬、7月上旬报告市(区)发展改革部门。在上下游价差疏导完毕后,将对达州市主城区居民用气销售价格进行下调。

(三)本通知实施范围之居民用气销售价格联动调整由当地具体负责,可参照本方案按程序实施。

 

 

 

达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129

  

 

 


达州市主城区居民用气价格

上下游联动调整政策解读

  

一、问:此次联动调整达州市主城区居民用气价格的原因?

答:根据国家、省关于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的政策规定,若燃气企业购气价格发生变化,居民用气价格同向调整。燃气企业购气价格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理顺居民用气门站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规〔2018〕794号),由上游气源单位与燃气企业以基准门站价格为基础,在上浮20%,下浮不限的范围内确定。2021年4月1日起,上游气源单位对燃气企业购气价格进行上浮,按照从严从紧的原则,确定了本次居民用气价格联动调整方案。

二、问:当前天然气价格产生波动的原因?

答:尽管我省、我市是天然气产区,但根据国家政策规定,国内天然气供应按照全国一盘棋统一调配,加之我国45%左右的天然气消费量还需进口,国际气价变化也会对国内天然气使用成本产生影响,因此气价也会产生波动。

三、问:此次价格调整的程序是什么?

答:根据国家、省关于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的政策规定,经听证和市政府常务会审定同意,我市建立了《达州市主城区居民用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明确居民用气销售价格与上游供气价格联动调整不再召开听证会,其余程序按照《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有关规定履行。在收到达州市主城区燃气企业联动调整居民用气销售价格的申请后,市发展改革委审核资料、测算价格联动调整额,拟定调价方案,征求各方面意见,经市发展改革委价格决策集体审议委员会会议审议,报市政府同意后公布并通知燃气经营企业执行

四、问:本次调价文件的实施范围和时间是什么?

答:根据《四川省定价目录(2021年版)》,居民用气销售价格由市、县分级管理,本次调价文件实施范围为达州市主城区由达州华润燃气有限公司、中石油达州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达县天然气有限公司、达州市八方能源有限公司燃气管网供气的居民用户和执行居民用气销售价格的非居民用户。本通知实施范围之外的居民用气销售价格联动调整由当地具体负责,可参照本方案按程序实施。

本通知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

五、问:此次居民生活用气销售价格联动调整后,三档气价分别是多少?

答:本次达州市主城区居民用气价格联动上调0.096元/立方米,终端销售价格分别为:居民用户第一档气量(每户每年用气量420立方米及以下)2.17元/立方米,第二档气量(每户每年用气量421-660立方米)2.585元/立方米,第三档气量(每户每年用气量超过660立方米部分)3.206元/立方米;居民生活合表用户和学校、养老福利机构、托育机构、社区办公等执行居民气价的非居民用户2.377元/立方米;低收入群体家庭生活用气2.17元/立方米(不实行阶梯价格)。

六、问:此次居民生活用气销售价格联动调整后,对居民生活有哪些影响?

答:此次价格联动调整对一般居民家庭的影响:按每月每户平均用气26立方米计算,每户每月平均预计增加气费支出2.496元,对一般居民家庭生活水平影响不大。经补贴后,对低收入群体家庭没有影响。

七、问:对低收入群体家庭有相应的保障措施吗?

答:本次居民用气销售价格调整后,对低收入群体家庭每月给予新增补贴2.5元,补贴资金由相关区财政分别承担。由市民政局牵头,会同市财政局,组织相关区级部门、燃气经营企业落实。

八、问:怎样保障本次价格联动调整平稳实施?

答:一是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各地发展改革部门、燃气经营企业要准确把握和解读相关政策规定,做好此次价格联动调整的宣传解释工作,正面引导社会舆论,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二是切实维护天然气市场秩序。各地发展改革部门要在当地政府(管委会)的领导下,会同相关部门(单位)加强供需衔接,保障资源稳定供应和市场平稳运行。协调行业主管部门、市场监管等部门,加强监督检查,维护社会稳定。三是各燃气经营企业要适时自查上游门站价格变化导致价差的疏导情况,并于每年1月上旬、7月上旬报告市(区)发展改革部门。在上下游价差疏导完毕后,将对达州市主城区居民用气销售价格进行下调。

九、问:对居民生活用气有什么建议?

答:理顺居民用气门站价格是国家、省进一步深化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的需要,建议广大市民树立节约用气意识,倡导绿色生活,实现绿色低碳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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