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你单位《关于审定新锦片区断头路整治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市政处〔2023〕53号)收悉。根据咨询评估意见,经研究,原则同意新锦片区断头路整治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现将有关内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新锦片区断头路整治工程。
(项目代码:2205-511700-04-01-163064)
二、项目建设必要性:该项目有利于提升区域路网质量,改善城市运行基础设施。
三、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该项目拟对新锦片区长约995.412米的三条断头路进行整治,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土石方、挡墙、道路、雨污水管网、电力通信管沟和绿化照明工程等。
四、估算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约4000万元,最终以概算批复总投资作为项目的最高限额和依据,资金来源为市级财政投资。
五、建设地址:达州市通川区新锦片区。
六、项目业主:达州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七、建设工期:18个月。
八、环境保护、节能和安全:请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按照环保部门的审批意见,认真落实好各项环保措施;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切实落实各项节能措施;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措施。
九、社会经济效益:项目建成后有利于改善市民出行条件,提高通行效率,具有显著的社会效益。
请你单位严格按批复要求,委托符合国家规定资质的设计单位,按照可行性研究报告确定的建设内容和投资估算,在25个工作日内编制完成初步设计及概算,按程序报批。为加快前期工作进度,确保工程质量,提高投资效益,请同步开展相关前期工作,进一步落实好资金、招投标等开工前各项准备工作,争取早日开工建设,发挥投资效益。
本文自印发之日起两年内有效。
附件:审批部门招标核准意见
达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5月18日
附件
审批部门招标核准意见
建设项目名称:新锦片区断头路整治工程
|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招标方式 | |||
全部招标 | 部分招标 | 自行招标 | 委托招标 | 公开招标 | 邀请招标 | ||
施工 | 全部招标 |
|
| 委托招标 | 公开招标 |
|
|
监理 | 全部招标 |
|
| 委托招标 | 公开招标 |
|
|
重要设备和材料 | 全部招标 |
|
| 委托招标 | 公开招标 |
|
|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1.招标范围:本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重要设备和材料采购(含安装)招标,附属工程应与主体工程一并发包。同一项目中可以合并进行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重要设备和材料采购(含安装),合同估算价合计达到必须招标规模标准的,必须招标。单项合同估算价达不到必须招标规模标准,应依法依规确定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重要设备和材料采购(含安装)单位。 2.招标方式:公开招标。招标公告应至少在指定媒介发布。 3.招标组织形式:委托招标。招标代理机构按规定确定。确定的招标代理机构对整个工程,即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和重要设备及材料的采购招标一并代理。 4.评标专家的确定按《四川省评标专家和综合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川办发〔2021〕54号)及有关规定执行。 5.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按行业主管部门的相关要求提供备案材料。 6.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四川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条例》《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16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工作的意见》《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规范招标投标主体行为的实施意见》《达州市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试行)》和本核准要求进行招投标活动。招标人应通知市级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对招投标活动进行监督。
达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盖章) 2023年5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