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发展改革局、达州高新区科经局、达州东部经开区产业发展局,市级有关部门(单位):
根据市政府领导批示精神,经研究,现就相关停车设施执行政府指导价有关事宜明确如下:
凡划拨方式取得土地建设的经营性公共停车设施,均执行政府指导价,其中,中心城区此类停车设施收费标准,按达市府办〔2019〕25号文件执行。
达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7月17日
站内搜索: |
各县(市、区)发展改革局、达州高新区科经局、达州东部经开区产业发展局,市级有关部门(单位):
根据市政府领导批示精神,经研究,现就相关停车设施执行政府指导价有关事宜明确如下:
凡划拨方式取得土地建设的经营性公共停车设施,均执行政府指导价,其中,中心城区此类停车设施收费标准,按达市府办〔2019〕25号文件执行。
达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7月17日
上一篇: 达州市食品和农资价格应急监测周报 第202307200800期
下一篇:关于进一步明确新能源汽车停放服务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达市发改价格〔2023〕2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