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月,国务院正式批复同意国家发展改革委组织编制的《西部大开发“十三五”规划》(国函〔2017〕1号,以下简称《规划》)。按照批复要求,《规划》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实施。
《规划》全面总结了“十二五”西部大开发取得的显著成就,深刻分析了新形势下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面临的新机遇新挑战。指出“十三五”时期,是深化改革开放创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攻坚时期,是西部地区发展爬坡过坎、转型升级的关键阶段,必须深刻认识并准确把握国内外形势新变化新特点,紧紧抓住和用好重要战略机遇期,推动西部大开发再上一个新台阶。
《规划》突出体现了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明确提出“十三五”时期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要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坚持创新驱动、开放引领,充分发挥自身比较优势,紧紧抓住基础设施和生态环保两大关键,增强可持续发展支撑能力,统筹推进新型城镇化与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农业现代化协调发展,在推动经济转型升级、缩小区域发展差距上取得阶段性突破,在持续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发展上取得实质性进展,在巩固边疆安全稳定、维护民族团结进步上作出更大贡献,推动西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规划》提出到2020年如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西部地区综合经济实力、人民生活水平和质量、生态环境状况再上新台阶。
《规划》在延续“十二五”西部地区空间开发格局基础上,进一步强化主体功能,规范开发秩序,合理控制开发强度,突出发展轴带和通道,构建功能边界清晰、空间利用高效、类型区划规范的集约优化的空间开发格局。
《规划》对“十三五”时期西部大开发进行了全面部署,明确提出了重点任务及重大工程。
此外,《规划》从深化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强化政策支持、创新完善投融资体制、健全规划实施机制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推动《规划》取得预期效果。
(来源:国家发改委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