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川区发展改革局、达川区发展改革局、达州经开区经发局:
现将《关于加快创新和完善促进绿色发展价格机制有关事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8〕441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
41118b09b83b4a489d7062a570d7e418.pdf
达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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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将《关于加快创新和完善促进绿色发展价格机制有关事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8〕441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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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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