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发改局:
现将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川发改价检〔2013〕1528号)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全国涉企收费专项检查的通知》(发改价监〔2013〕1779号)转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按照国家、省发改委要求,我市的涉企收费专项检查工作由我委统一部署,市价格监督检查局具体组织实施。具体安排如下:
一、检查范围
此次涉企收费专项检查是对我市范围内具有涉企收费行为的住建、交通、环保、工商、消防部门(含下属单位)及行业和各商业银行2012年以来的收费行为进行全面检查,具有连续性的重大、典型乱收费行为可以追溯到上一年度。
二、检查方法
此次涉企收费专项检查主要由我委直接负责,各县(市、区)发改局配合。
三、时间安排
专项检查从2013年12月9日开始,至2014年5月10日结束。
附件:1.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全国涉企收费专项检查的通知》
2.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全国涉企收费专项检查的通知〉的通知》
达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3年11月27日
(联系人:张 淯,电话:23708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