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发改局,经开区经发局:
现将《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转发〈国家 发展改革委关于加强2014年元旦、春节期间市场价格监管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川发改价检〔2013〕1350号)转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各县(市、区)发改局要认真制定工作方案、周密部署、抓好落实,并将两节监管工作方案和具体措施于12月27日下午14时前报我委。各县(市、区)市场价格监管情况务必于2014年2月4日下午14时前报我委(联系人:价格监督检查局 张淯,联系电话(传真)2370858,电子邮箱:19445508@QQ.com。
附件: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加强2014年元旦、春节期间市场价格监管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川发改价检〔2013〕1350号)
达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3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