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竹县发展和改革局
转发《达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
整大竹县电力公司销售电价的通知》的通知
大竹县电力公司:
现将《达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大竹县电力公司销售电价的通知》(达市发改审〔2012〕3号)原文转发你公司,请遵照执行。你公司对电价调整要作好宣传解释工作,执行中的问题,请及时报告我局,以便研究解决。
二〇一二年一月九日
达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调整大竹县电力公司销售电价的通知
达市发改审〔2012〕3号
(二〇一二年一月六日)
大竹县发改局:
你局《关于调整大竹县销售电价的请示》(竹发改报〔2011〕97号)收悉。根据《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华中电网电价的通知>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1〕1666号)精神,为了疏导电价矛盾,完善电价结构,经研究,决定适当调整大竹县电力公司电价水平。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适当提高销售电价,调整后各类用户具体销售电价标准详见附表。
二、你局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推进电价改革,进一步完善销售电价结构,如一步实施到位有困难,可分布实施。
三、调整后的价格从2012年1月抄见表量起执行。
四、你局要精心组织,周密安排,作好宣传解释工作,确保本次电价调整措施落实到位。执行中的问题,请及时报告我委。
附件:大竹县电力公司销售电价表
主题词:经济管理 电力 价格 通知
抄送: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
大竹县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 2012年1月9日印发
(党政网发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