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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S303通川区碑庙镇过境段改建工程 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4-01-09 10:01:52   作者:行政审批科   点击量:   来源:市发展改革委

通川区发展和改革局

报来《关于S303通川区碑庙镇过境段改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通区发改审〔2024〕1号)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评估意见,经研究,原则同意所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现将该项目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S303通川区碑庙镇过境段改建工程

(项目代码:2204-511700-04-01-312704)。

二、项目单位

达州市聚能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三、建设地点

达州市通川区碑庙镇。

四、建设内容及规模

项目新增用地97.59亩,建设道路2.602公里,主要建设内容包括路基路面工程,桥梁、涵洞工程,以及完善各类管线、防排水设施,护栏、交通标志标线等。

五、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估算总投资6157.98万元,其中工程费用4425.45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1280.09(含土地使用及拆迁补偿费893.18万元,预备费452.44万元金来源申请上级补助资金和区本级财政融资

六、建设工期

16个月。

七、招标内容

项目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见附件。应严格按照《招标投标法》、《四川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条例》等规定和本核准要求进行招标投标活动。

八、前置条件

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该项目已取得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511702-2022-00011号),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关于S303通川区碑庙过境段公路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审查意见(川交函〔2023〕459号),达州市交通运输局关于《S303碑庙过境段改建工程可行性研究阶段安全预评估报告》审查意见的批复(达市交函〔2023〕246号)。

九、其他

1.请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按照环保部门的审批意见,认真落实好各项环保措施;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切实落实各项节能措施;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措施。

2.3.项目涉及两座涉河(沟)大桥,项目单位应按规定做好项目的行洪论证,征得水务部门书面同意后方可开工建设。

4.项目单位应加强施工期交通组织,制定道路保通方案,完善道路安全措施,尽量减小道路施工对交通影响。

5.项目单位下阶段应组织设计单位加强对不良地质段工程地质勘察工作,综合考虑沿线地形地质条件等因素影响,进一步优化桥梁设计方案,并合理确定项目投资。

 

附件:审批部门招标核准意见(略)

 

                                                     达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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